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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ries from 八月 2007

兩個新手MBA的創業甘苦談

八月 28, 2007 · 張貼留言

一隻滑鼠闖通關:兩個新手MBA的創業甘苦談(The MouseDriver Chronicles)是個適合想創業的人閱讀的創業故事,頂著華頓MBA的光環創業的盧斯克(John Lusk)與哈理森(Kyle Harrison)以詼諧輕鬆的筆觸描述他們的公司發展歷史─雖然他們創辦事業的過程一點也不輕鬆。

盧斯克和哈里森是華頓商學院1999年畢業生,他們借錢開了家公司,產品是一種外形像高爾夫發球桿頭的電腦滑鼠,而且就只有這麼一千零一種。讀到這裡,大多數人應該跟我一樣,直覺這個點子一點也不吸引人,甚至…還有點爛! 但這本書最有趣的地方在於,這兩人既不是高爾夫球或製造業界的專家、最後白金創意公司也沒有獲得驚人的成功,也就是說,整本書中不會出現成功者不可一世放馬後炮的內容!呈現出來的是最真實的創業過程。

盧克斯把滑鼠桿創業的最新消息以每周一次的頻率寄發電子報給有興趣的昔日華頓MBA同學,希望能藉由這樣的方式達到病毒行銷的效果─如果他們所服務的大公司需要採購禮品的話。同時這些同學們也可以藉由這樣的方式體會兩人創業的艱辛與收穫。BuzzShare Inside部落格也是參考他們的做法誕生,儘管雙方的文筆有著天和地的差距:)

這個部落格成立至今,很多朋友喜歡找我討論創業甘苦,並且留下若干建議與回饋。也許我們做了些大家覺得有興趣但又不敢親自捲起袖子下海的事情,這很容易理解,只要考慮機會成本與可能的風險,經濟理性的人大多會選擇進大公司賺取三餐無虞的收入。

如果你是有創業基因的熱血青年,趁在學期間做些不一樣的事情吧! 因為這段期間機會成本低且沒有社會壓力,絕對可以體驗到很多學校不會/不能教的事情喔!

附註:這本書是去年出版(2006年1月出版)的
滑鼠桿淘金記—— 華頓MBA的新手創業傳奇
新包裝。

分類: Entrepreneurship · 讀書心得

[News] 張天立總經理引狼入室?

八月 25, 2007 · 張貼留言

引狼入室

雖然價格不見得最便宜,但博客來網路書店仍然是我經常使用的網路服務之一。今年五月中旬清大科管所曾邀請張天立總經理在「CEO下午茶」這門課分享他的創業經驗(印象中他的演講稍嫌沉悶),想不到昨天(24日)竟突然被大股東統一集團解職!?

以下節錄自工商時報報導

張天立對於離開他一手創辦的博客來,顯然心有未甘,他表示,統一超商入主後,雙方有許多歧見和磨擦,對於博客來的業務發展,統一超商並未給予後援和支持。他坦言並非自願離開,而是被統一超商「解職」,但他不願意詳述原委。

博客來網路書店是台灣最早成立的電子商務網站之一,張天立當時是以新台幣五百萬起家,公司成立於一九九五年、網路書店於一九九六年開張。其商業模式很明顯是向美國最大網路書店亞馬遜取經,在網路上從事書籍的銷售、訂購。但二○○○年時因為網路泡沬化,博客來一度面臨資金短缺的危機,後來找到統一超商投資入股,統一超商以一億零四十萬,一股十元的價格,取得博客來網路書店五○.○二%過半的股份。得到「富爸爸」金援後,博客來成功挺過泡沬化風暴,公司在二○○三年即轉虧為盈。

水能載舟 亦能覆舟,尤其在引入創投/外部資金的時候要特別小心。蘋果的創辦人之一Steve Jobs也曾遭董事會掃地出門,後來又戲劇性重掌蘋果。期待台灣電子商務界的老前輩能夠化危機為轉機,繼續走出自己的一片天!

資料來源:博客來網路書店創辦人 張天立無預警離職
圖片來源:22號出發去火星

2007/09/04補充:

  1. 博客來的未來怎麼辦? — 張天立聲明稿
  2. 博客來創辦人張天立今公開回擊統一超
  3. 博客來創辦人槓上大股東統一超商

分類: Entrepreneurship

張天立總經理引狼入室?

八月 25, 2007 · 1 則留言

引狼入室

雖然價格不見得最便宜,但博客來網路書店仍然是我經常使用的網路服務之一。今年五月中旬清大科管所曾邀請張天立總經理在「CEO下午茶」這門課分享他的創業經驗(印象中他的演講稍嫌沉悶),想不到昨天(24日)竟突然被大股東統一集團解職!?

以下節錄自工商時報報導

張天立對於離開他一手創辦的博客來,顯然心有未甘,他表示,統一超商入主後,雙方有許多歧見和磨擦,對於博客來的業務發展,統一超商並未給予後援和支持。他坦言並非自願離開,而是被統一超商「解職」,但他不願意詳述原委。

博客來網路書店是台灣最早成立的電子商務網站之一,張天立當時是以新台幣五百萬起家,公司成立於一九九五年、網路書店於一九九六年開張。其商業模式很明顯是向美國最大網路書店亞馬遜取經,在網路上從事書籍的銷售、訂購。但二○○○年時因為網路泡沬化,博客來一度面臨資金短缺的危機,後來找到統一超商投資入股,統一超商以一億零四十萬,一股十元的價格,取得博客來網路書店五○.○二%過半的股份。得到「富爸爸」金援後,博客來成功挺過泡沬化風暴,公司在二○○三年即轉虧為盈。

水能載舟 亦能覆舟,尤其在引入創投/外部資金的時候要特別小心。蘋果的創辦人之一Steve Jobs也曾遭董事會掃地出門,後來又戲劇性重掌蘋果。期待台灣電子商務界的老前輩能夠化危機為轉機,繼續走出自己的一片天!

資料來源:博客來網路書店創辦人 張天立無預警離職
圖片來源:22號出發去火星

2007/09/04補充:

  1. 博客來的未來怎麼辦? — 張天立聲明稿
  2. 博客來創辦人張天立今公開回擊統一超
  3. 博客來創辦人槓上大股東統一超商

分類: Entrepreneurship

驚! 超過300頁的iPhone帳單

八月 24, 2007 · 張貼留言

iPhone的合作廠商AT&T可能太過「體貼」消費者了。AT&T給iPhone用戶的帳單除了有每一通電話通聯記錄外,甚至連每封簡訊的細節及資料傳輸量都詳細列出,且用戶若沒特別指定,AT&T預設一律慷慨地寄送完整版帳單。

雖然消費者有知的權利,但23歲的Justine Ezarik前幾週收到AT&T寄來的包裹,打開後發現裡面竟然是300頁雙面列印帳單,於是她製作了影片並上傳至YouTube,目前該影片點閱數即將衝破50萬次!

分類: Funny

強大競爭對手 — Google Refferal 2.0

八月 22, 2007 · 張貼留言

Google Adsense不久前推出新了新的Refferal 2.0廣告機制,這表示所有加入Adsense計畫的部落客也能選擇廣告推薦給朋友了!

轉念一想,那…BuzzShare豈不是玩完了?

雖說台灣地區的部落客還得再等廣告商灑錢(目前可以選擇的廣告數量幾乎趨近於0),我們還能爭取一點喘息的時間,但這無庸置疑是個重大打擊。

捫心自問:你敢跟Google打對台嗎? BuzzShare還很幼小,卻逃不了現實的殘酷。

算算日子,我們idea最早的書面紀錄可追溯自2006年10月,經微調後於2007年1月測試版上線;兩個月後(2007年3月)Refferals beta問世,2007年6月推出正式版本的Refferal 2.0。在Inside Adsense部落格裡,Google這麼介紹「部落客挑選與推薦廣告」的優點:

While some of you may already be familiar with referrals for Google products, this launch will greatly expand the inventory and functionality of referrals for AdSense publishers. Below we’ve highlighted a few of the key benefits of referrals 2.0:

  • Category and keyword targeting: With thousands of products available, it can be difficult to decide which ads will perform best on your site. That’s why we give you the option to refer products by category and keyword. You can narrow down the types of ads you want to display and let AdSense figure out which ones will perform best on your site. Whether you want ads for a specific category, advertiser, or product, referrals 2.0 will give you the control to decide.

  • Ad unit optimization: It can be tricky picking the best ads for your site, so we’ve included ad unit optimization for referrals. When you create a new referral ad unit, simply select the Pick best performing ads option. We’ll then compare your selected ads to other relevant ads, and serve the ads we expect to perform best on your site.
  • Better targeting for pages with multiple themes: With standard contextual targeting, ads may not match up directly with the text around them if there are a number of themes on the page. With referrals, you can select unique 「keywords」 for each ad unit to narrow the targeting directly to the theme you want. Better targeting means higher earnings for your site.
  • Greater compensation for high-quality traffic: Since referrals are paid on a cost-per-action (CPA) basis, your traffic matters. If the traffic you send to advertisers is more likely to turn into a completed sale or lead, you will earn more with referrals.
  • Add your seal of approval: Unlike AdSense for content ads, our program policies allow you to make specific references to referral ads on your site. If you endorse the product that you are referring, feel free to let your users know. By adding your personal review of the products you refer, you can help your users make more informed choices.

意義上,上述的「每一點」都是我們簡報時對創投業者、潛在投資人與合作夥伴提出的重點,強調BuzzShare廣告模式的優勢與特殊的市場區隔。但是,用膝蓋想也知道,擁有有多年經驗的專家們怎麼可能把眼前這幾個小鬼的話當真? 得到的負面反應理所當然地多於正面鼓勵。

雖然我們有可能命不久矣,成為眾多早夭的創業計畫之一,但Google推出Refferal 2.0同時隱含了正面的意義。除了部落客挑選廣告的方向可能正確外,也表示我們的創意在Google內部也能通過層層考驗,變成真正的服務! 甚至可能比Google更早想到這個idea並實作。(真的啦! BuzzShare跟Refferal 2.0最大的差異僅止於付款機制廣告長相)

當然,BuzzShare並沒有束手就擒的打算,只是想提醒年輕的網路創業家兩點事實:

  1. 相信自己的點子,並且及早實做產品 ─ 競爭對手是不等人的。
  2. 面對業界有經驗的專家時,言談之間要尊重對方,但切記不一定要照單全收。他們總是以「豐富的經驗」自居,但創新的點子卻難免挑戰舊的方法與習慣。

註1:Refferal 2.0僅提供CPA計價,BuzzShare有CPMCPC及贈品等多種計價機制。
註2:Refferal 2.0的廣告以文字廣告居多,但難保未來不會推出圖片或Flash廣告。

分類: BuzzShare · Entrepreneurship

科技頑童沃茲尼克

八月 21, 2007 · 張貼留言


沃茲尼克是親手打造蘋果電腦的發明人,同時也是第一個把螢幕、電腦、鍵盤結合在一起的人–雖然大家對蘋果的印象都停留在Jobs身上。科技頑童沃茲尼克這本書可說是是沃茲尼克的回憶錄,閱讀這本書的同時也彷彿重新參與了個人電腦的發明過程。

閱讀故事固然有趣,但我認為書末最後一章更是經典所在,同時也是讀起來最有感覺的部分。偉大的發明家沃茲尼克告訴我們:

  1. 首先,你必須相信自己,不要輕易動搖。不要因為主流觀點而懷憂喪志。
  2. 不要驟下結論,再拼命找資料來維護自己的立場。誰會想浪費時間支持爛透了的構想呢?
  3. 不值得的,千萬不要為了堅持自我而浪費時間,也不要為了維護自己的想法而找各種藉口。

覺得這些文字聽起來很理所當然嗎? 我看過很多創業商業計畫書(Business Plan),部分是同學寫的,部分是我寫的,每篇都穩健地踏過上面三種地雷中至少一個,甚至可以說,許多創業家根本就在認真執行上面的事情,只是當下自己不知道而已。

捫心自問,自己呢?

好像也沒高明多少 :)

精彩書摘:

這個世界不是黑白分明的

首先,你必須相信自己,不要輕易動搖。…大多數人看事情的角度都受媒體或朋友的影響,而且總認為如果他們是對的,其他人就是錯的。所以大多數人都無法了解新的構想,包括革命性的新產品或產品性能,因為他們總是以非黑即白的角度來看世間萬物。

千萬不要因為這些人而懷憂喪志。切記,他們只不過是人云亦云,採納了社會上流行的觀點罷了。他們只懂得自己經看到和聽到的事情。事實上,這也是一種偏見,這種偏見完全違反了發明的精神。

我們總是很容易懷疑自己,尤其是當你的想法和所有人都背道而馳的時候。而且當其他人都認為他們很清楚該怎麼做才對時,更容易令你動搖。有時候,你沒有法子證明自己究竟是對是錯,唯有靠時間來說明一切。但是,只要你相信自己客觀推理的能力,你就能得到快樂,建立自信。我發現,另外一個讓自己快樂的關鍵要素就是,必須明白我們並不需要因為和別人意見不合,就讓氣氛變得緊張。如果你相信自己的邏輯思維,那麼就放輕鬆一點。你不需要背負很大的壓力,覺得非說服別人不可,所以就別白費力氣了! 你必須相信自己的設計、自己的直覺、以及相信自己為了解新發明應該長什麼樣子。

  1. 發明蘋果電腦的人不是賈伯斯
  2. 我們這一掛:電子少年(上)
  3. 我們這一掛:電子少年(下)
  4. 給年輕發明家的幾個忠告(上)
  5. 給年輕發明家的幾個忠告(下)

分類: Entrepreneurship · 讀書心得

[News] 狗仔牽到美國還是狗仔

八月 20, 2007 · 張貼留言

這位攝影大哥背負的業績壓力應該很沉重。

資料來源:Pervy Pap Creeps Up Paris’ Skirt

分類: Funny

狗仔牽到美國還是狗仔

八月 20, 2007 · 張貼留言

這位攝影大哥背負的業績壓力應該很沉重。

資料來源:Pervy Pap Creeps Up Paris’ Skirt

分類: Funny

[筆記] 廣告代理商的價值:結合行銷與廣告

八月 19, 2007 · 張貼留言


最近幾篇有關廣告理論的筆記絕大多數摘要自
廣告─原理與實務 (Wells & Burnett & Moriarty:Advertising-Principles & Practice 6/E)這本教科書,作為幫助自己記憶的筆記。

作者:Wells‧Burnett‧Moriarty
審定/校閱:黃俊堯 黃曼琴
出版年:2007年1月

Why 代理商

經濟學告訴我們,企業若通過業務外包所帶來的生產成本下降大於外包(Outsourcing)所引發的交易成本增加時,就應選擇外包而非凡事自己捲起袖子苦幹實幹。除非企業將廣告能力視為自己的核心競爭力(Core Competence),否則大多數企業都會選擇將廣告業務外包給專家處理。

廣告代理商的種類

1. 綜合性廣告代理商(Full-Service agencies)

綜合性代理商通常包含四種主要功能:帳務管理、創意服務、媒體規劃與採購、客案規劃。這類代理商擁有自己的會計部門、廣播與印刷部門、人力資源部門等,組織功能非常完整,可以提供One-Stop-Shopping的全套服務。

2. 專業廣告代理商(Specialized agencies)

廣告產業日益龐大,多變的消費者口心態與複雜的產業上下游關係使得單一功能的廣告代理商有了生存空間,各種專業的功能逐漸分割出來成立公司。專業廣告代理商通常專精於某項業務功能(文件複製、創造藝術、媒體採購)、觀眾(少數族群、年輕人),或是專精於特定產業(健康保健、IT、農產品)。此外,這些專業代理商也處理行銷溝通方面的業務,例如:直效行銷、銷售促銷、公共關係(PR)、事件與運動行銷等,也有可能是單一企業的內部代理商。

專業代理商又可再細分為以下幾種:

  • 產業專門代理商(Industry-focused agencies)
  • 少數族群代理商(Minority agencies)
  • 創意工作坊(Creative boutiques)
  • 媒體購買服務(Media-buying services)
  • 虛擬代理商(Virtual agencies)

代理商如何收費

目前代理商的收入來源主要有兩種:委託佣金酬金

委託佣金是廣告代理商向廣告主收取媒體成本的一定比例。例如代理商的媒體成本是$100,000,若約定15%的委託佣金,則代理商可以收到$15,000。國內廣告佣金比例大約16.67%,或依成本計算,比例從17.65% – 20%不等。

另一種計算方式是酬金,以每小時或依比例計費,例如完成某一專案共花費了多少人工小時 * 工資,再加上其他花費向廣告主收費。

分類: 廣告實務與理論 · 讀書心得

[筆記] 廣告行業的五種角色

八月 19, 2007 · 張貼留言

廣告業需要下列五種參與者以維持日常運作:

1. 廣告主

廣告主是付錢的大爺,因此掌握了包含目標閱聽群眾為何、應該採用何種媒體、經費預算多寡、宣傳期間長短等事項最後決定權。台灣最多金的廣告主主要來自營建與金融業。

2. 廣告代理商

廣告主雇用代理商,主要因為他們相信代理商能比自己更有效率地創造商業廣告案。成功的代理商應具備策略及創意專長、媒體知識以及向客戶協調的能力。台灣知名的廣告代理商有李奧貝納智威湯遜麥肯台灣電通奧美上奇等。

3. 媒體

媒體的主要功能是替廣告主傳達訊息給閱聽群眾,台灣地區主要傳統媒體依「有效廣告量」排序分別為:1.有線電視、2.報紙、3.無線電視、4.雜誌和5.電台。

由於媒體數量愈來愈多,如何從中挑選與採購便成為一門學問,媒體代理商也因此找到生存空間。台灣主要的媒體代理商有凱絡媒體實力媒體、媒體庫、宏將、貝立德、台灣博報堂等。

4. 賣主 <=奇怪的翻譯!?

賣主是一群提供服務性機制的人,依據本身的專業在各種工作需求下協助廣告主、廣告代理商及媒體。他們可能是自由作家、廣告撰稿人、攝影師、平面設計師、歌曲創作者、印刷廠甚至公關顧問等。

5. 閱聽大眾

閱聽大眾為廣告訊息傳達的終點,也就是老百姓如你我。廣告主砸下重金無非是為了讓目標閱聽大眾注意到商品,最好能馬上立即掏出錢來買東西。廣告主賺飽錢後,再將一部分利潤投入廣告,如此周而復始地讓廣告業生生不息。

分類: 廣告實務與理論 · 讀書心得